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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文化馆 (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) 关于委托第三方组织承办“非遗,让生活更美好”——太原市2026年“文化和自然遗产日”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项目采购询价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5-29 10:25:35 浏览次数:1065 文章来源:太原市文化馆(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)

太原市文化馆

(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)

关于委托第三方组织承办“非遗,让生活更美好”——太原市2026年“文化和自然遗产日”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项目采购询价的公告


一、采购条件

本项目为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“非遗,让生活更美好”太原市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服务项目,采购资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。采购单位太原市文化馆(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)。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。

二、项目名称及内容

1、项目名称:“非遗,让生活更美好”太原市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服务项目。

2、项目预算:陆万叁仟柒佰元整(¥6.37万元),最高限价:6.37万元。

3、项目内容:“非遗,让生活更美好”太原市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相关策划设计、场地布置、物料制作、现场执行、氛围营造、服务保障、舞台搭建等配套服务。本活动具体包括:一是展演活动,节目费用预算1.7万元,舞台不小于12米×6米二是非遗市集,共30个展示展销非遗项目展台。三是政策法规宣传活动,设立宣传服务台,向过往游客、群众免费发放《非遗法》宣传单等资料,现场开展政策讲解、非遗知识科普。

4、活动时间:2026年6月13日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、参与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。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和技术力量。

2、具备演出服务资质。

3、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),并在有效期内;无不良记录。

4、信誉要求: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没有被“信用中国”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

5、其他要求: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、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,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询比;企业主要负责人(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)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,否则,相关响应均无效

6、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
(2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。

7、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相关采购文件递交

1、报价单;
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
3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

4、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

5、演出服务资质证明材料;

6、“信用中国”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截图

7、询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。

以上材料一式两份,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。

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在2026年6月3日18:00时前将相关材料(均加盖公章),报送至太原市文化馆非遗保护部。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。

递交地点: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(太原市文化馆)非遗保护部(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68号)。

开标会将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:30进行,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。       

         

 太原市文化馆 (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2026年5月29日